5.6 类的继承 5.6.1 继承的特点

5.6 类的继承

继承是面向对象的三大特征之一,也是实现软件复用的重要手段。Java的继承具有单继承的特点。

5.6.1 继承的特点

继承关键字

Java的继承通过extends关键字来实现

被继承的类被称为父类,有的也称其为基类、超类。实现继承的类被称为子类,。父类和子类的关系,是一种一般和特殊的关系。例如水果和苹果的关系,苹果继承了水果,苹果是水果的子类,则苹果是一种特殊的水果。

因为子类是一种特殊的父类,因此父类包含的范围总比子类包含的范围要大,所以可以认为父类是大类,而子类是小类。

继承语法格式

Java里子类继承父类的语法格式如下

1
2
3
4
修饰符 class SubClass extends SuperClass
{
//类定义部分
}

从上面语法格式来看,定义子类的语法非常简单,只需在原来的类定义上增加extends SuperClass即可,即表明该子类继承了SuperClass

extends关键字也可以叫扩展

Java使用extends作为继承的关键字, extends关键字在英文中是扩展,而不是继承!这个关键字很好地体现了子类和父类的关系:子类是对父类的扩展,子类是一种特殊的父类。

Java类只能有一个直接父类,实际上,Java类可以有无限多个间接父类(或者说祖先类)。

默认父类

如果定义一个Java类时并未显式指定这个类的直接父类,则这个类默认扩展java.lang.Object类因此, java.lang.Object类是所有类的父类,要么是其直接父类,要么是其间接父类。因此所有的Java对象都可调用java.lang.Object类所定义的实例方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