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3.4 门面模式的注意事项
23.4 门面模式的注意事项
23.4.1 一个子系统可以有多个门面
一般情况下,一个子系统只要有一个门面足够了,在什么情况下一个子系统有多个门面呢?以下列举了几个。
- 门面已经庞大到不能忍受的程度
比如一个纯洁的门面对象已经超过了200行的代码,虽然都是非常简单的委托操作,也建议拆分成多个门面,否则会给以后的维护和扩展带来不必要的麻烦。那怎么拆分呢?按照功能拆分是一个非常好的原则,比如一个数据库操作的门面可以拆分为查询门面、删除门面、更新门面等。
- 子系统可以提供不同访问路径
我们以门面模式的通用源代码为例。ClassA、ClassB、ClassC是一个子系统的中3个对象,现在有两个不同的高层模块来访问该子系统,模块一可以完整的访问所有业务逻辑,也就是通用代码中的Facade类,它是子系统的信任模块;而模块二属于受限访问对象,只能访问methodB方法,那该如何处理呢?在这种情况下,就需要建立两个门面以供不同的高层模块来访问,在原有的通用源码上增加一个新的门面即可,如代码清单23-10所示。
代码清单23-10 新增门面
1 | public class Facade2 { |
增加的门面非常简单,委托给了已经存在的门面对象Facade进行处理,为什么要使用委托而不再编写一个委托到子系统的方法呢?那是因为在面向对象的编程中,尽量保持相同的代码只编写一遍,避免以后到处修改相似代码的悲剧。
23.4.2 门面不参与子系统内的业务逻辑
我们这节的标题是什么意思呢?我们举一个例子来说明,还是以通用源代码为例。我们把门面上的methodC上的逻辑修改一下,它必须先调用ClassA的doSomethingA方法,然后再调用ClassC的doSomethingC方法,如代码清单23-11所示。
代码清单23-11 修改门面
1 | public class Facade { |
还是非常简单,只是在methodC方法中增加了doSomethingA()方法的调用,可以这样做吗?我相信大部分读者都说可以这样做,而且已经在实际系统开发中这样使用了,我今天告诉各位,这样设计是非常不靠谱的,为什么呢?因为你已经让门面对象参与了业务逻辑,门面对象只是提供一个访问子系统的一个路径而已,它不应该也不能参与具体的业务逻辑,否则就会产生一个倒依赖的问题:子系统必须依赖门面才能被访问,这是设计上一个严重错误,不仅违反了单一职责原则,同时也破坏了系统的封装性。
说了这么多,那对于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呢?建立一个封装类,封装完毕后提供给门面对象。我们先建立一个封装类,如代码清单23-12所示。
代码清单23-12 封装类
1 | public class Context { |
该封装类的作用就是产生一个业务规则complexMethod,并且它的生存环境是在子系统内,仅仅依赖两个相关的对象,门面对象通过对它的访问完成一个复杂的业务逻辑,如代码清单23-13所示。
代码清单23-13 门面类
1 | public class Facade { |
通过这样一次封装后,门面对象又不参与业务逻辑了,在门面模式中,门面角色应该是稳定,它不应该经常变化,一个系统一旦投入运行它就不应该被改变,它是一个系统对外的接口,你变来变去还怎么保证其他模块的稳定运行呢?但是,业务逻辑是会经常变化的,我们已经把它的变化封装在子系统内部,无论你如何变化,对外界的访问者来说,都还是同一个门面,同样的方法——这才是架构师最希望看到的结构。